孩子重病时与人同居 "负心汉"离婚判付抚慰金 中国法院网讯 在孩子出生不久并被确诊患上严重疾病的情况下,张xx(化名)离家出走并与他人非法同居,还诉至法庭要与妻子(化名)离婚。日前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终审判令双方离婚,并以张xx的行为与我国的伦理道德不符,亦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由,判令张xx给付精神抚慰金2万元。上海离婚律师
2006年10月,张xx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,称与妻子李xx感情淡漠,自2004年分居至今,要求与李xx离婚。
李xx则称,其与张xx婚前感情基础很好,婚后感情也很好。2004年9月,张xx突然失踪,后提出离婚,她才得知张xx离家出走后一直与他人同居。李xx称,两人的婚生子患有严重疾病,已花费11万余元,今后还要支付巨额医疗费,要求张xx给付孩子医疗费用等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张xx与李xx自由恋爱于1996年底相识,1999年12 [1] [2] 下一页 |